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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“蓝光杯”摄影比赛征稿启示
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“蓝光杯”摄影比赛征稿启示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8-02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6064 次  【打印

 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,是浙江省政府授权特许从事天然气管网的投资、建设、经营和管理,实业投资,石油天然气的批发,是浙能集团所属子公司和浙能集团油气板块的核心企业。目前省天然气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和管网建设高峰期,为大力推进浙江省“十二五”重大能源项目工程建设,展示我省天然气开发利用、生产运行、站场管理、气量调度和城市燃气、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景,展现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成果和场景,特别是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工程,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、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摄影比赛。

  一、主办单位: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

        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  二、承办单位:浙江省能源摄影协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三、比赛主题

  比赛以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利用为背景,多视角展现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场景和成果、反映工程建设形象和进度、彰显各参建单位的拼搏进取精神,记录广大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良好风貌和感人瞬间,以及展示我省天然气开发利用、生产运行、站场管理、气量调度和城市燃气、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景。

  四、奖项设置

  一等奖2名,奖金各5000元。

  二等奖5名,奖金各2000元。

  三等奖10名,奖金各1000元。

  优秀作品50幅,奖金各300元。等级奖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。个人所得税由承办方代扣代缴。

  五、拍摄安排

  为丰富比赛活动,为参赛者提供更好的拍摄服务,本次比赛组委会将适时在甬台温管道工程、管道沿线天然气站场、天然气热电联产抢建项目等处组织现场采风创作活动。同时,欢迎全省摄影爱好者凭参赛证自行前往施工现场、天然气站场进行采风拍摄,参赛证由浙江省能源摄影协会统一承办。

  六、社会参与

  凡在浙江省境内各地拍摄的符合比赛主题的作品,均可参赛。请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,进行自主拍摄创作和投稿。

  七、参赛规则

  1、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,作品必须是在浙江省境内拍摄的。

  2、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提倡创新。选送作品幅数不限。

  3、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,不能改变原始影像,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调整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,组照在6幅以内。

  4、本次比赛采用电子文件投稿方式。精度要求大小在800万像素以上,jpg格式电子文件5 MB以上。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,逾期不提供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项。

  5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。所有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相关宣传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
  6、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纠纷,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  7、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。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,经查实,予以取消获奖资格。

  8、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承办单位。

  八、截稿时间及投稿地址  

  截稿时间: 2013年11月15日。

  投稿方式:

  1、投稿电子文档统一用JPG格式,投稿邮箱为100571583@qq.com

  2、联系QQ 32855294,在线或离线传输投稿。

  3、通过光盘邮寄投稿,地址:浙江省能源摄影协会(杭州市莫干山路583号)“蓝光杯”摄影比赛办公室收(邮政编码:310005)

  以上方式任选一种,不可重复投稿。

  比赛办公室电话:0571—86669930 86669922 

  联系人:姚炜    QQ:32855294

  投稿电子档后缀名必须为:作品名+作者名+单位+联系电话。

  九、作品评选与展示形式

  作品截稿后,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进行评审。评审结果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站进行发布并出版画册。获奖作品作为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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